关于燕保·北焦家园、燕保·百湾家园项目面向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的选房公告
2020年7月31日,市保障房中心发布了《关于面向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家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配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加意向登记的家庭共计1013户。其中,第一组家庭220户(小套型122户、中套型67户、大套型31户);第二组家庭793户(小套型492户、中套型191户、大套型110户)。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已完成对意向登记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现将选房安排公告如下:
一、选房安排
(一)选房顺序
此次选房工作根据公告要求,按照第一组朝阳区家庭、第二组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家庭的顺序组织配租。如第一组家庭选房后有剩余房源,一并纳入第二组家庭选房范围。
(二)选房规则
每组按照中心城区住保部门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或变更中的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顺序,结合各家庭选房顺序号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在入住后,申请家庭需要调换房屋的,只能在备案资格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房屋进行调整。(例如:单身小套型家庭升档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调换的,只能调换到小套型房屋)。
(三)选房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0年10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户籍所在地街道下发的《选房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二、入住安排
(一)入住家庭范围
1.经过中心城区住保部门审核资格通过并按规定时间完成选房的家庭;
2.因家庭人口等发生变化,已按期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变更材料,且已通过市级备案的家庭。
注:若申请家庭保障房资格变更未通过市级备案,所选房源结果无效,不再通知该家庭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二)入住时间及地点
签约入住工作拟定10月底,具体时间以产权人通知时间为准,办理地点为申请家庭所选公租房项目。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三、其他
意向登记家庭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咨询。
本次选房入住工作由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选房通知由中心城区住保部门及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市保障房中心
2020年9月22日